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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女士 (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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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5-3356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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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798572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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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服务 |
我们的财税专业人员可以帮助贵公司完成公司内部各项财务事项,无论您是外资企业还是中国本地的公司,我们可根据中国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是国际会计准则为贵公司执行内部财务核算,帮您编制合规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报表。
财务外包 我们的财务专业人员可以为您提供公司内部各项财务支持,包括为贵公司担任出纳岗位,经公司管理层审核批准后的银行收付工作,建立法律法规的财务账套,审核原始单据,制作会计凭证,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以及根据贵公司内部的管理需求编制内部财务管理报表。为财务部门的设立和组建提供专业的顾问意见。
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以下专业服务:
1.为您公司担任出纳岗位,经您方授权及审批后收支现金及银行存款
2.为您公司建立财务帐套
3.每月为您公司登记总账、明细账,制作会计报表
4.每月为您公司办理纳税申报工作
5.协助您公司处理税收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沟通、协调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系
6.为您方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
7.每月为您方出具管理报表,向管理层汇报当月财务数据
每年的1-6月,我们的财务和税务专业人员可以为您提供满足中国政府要求的所得税清算、工商年检服务,包括年终12万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年终企业所得税清算服务、年终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服务、年终工商年检服务等
1.每年1-3月为12万个人所得税申报期,上一会计年度收入达到12万人民币的个人均有义务向税务部门完成申报工作
2.每年5月31日前,各公司应向所属税务部门申报上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务清算报表及会计决算报表
3.每年6月30日前,各外资企业应参加由深圳市商务委及其他各行政部门组织的联合年检工作,参加年检的部门包括:商务部、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统计局、外汇管理局
4.每年6月30日前,各内资企业应参加由深圳市工商局组织的工商年检工作
5.每年6月30日前,境外驻深圳代表处均应参加由深圳市工商局组织的登记证年检工作
以上工作,我方均可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合法合规的指导意见,全力助您顺利通过年检工作。若您方为完成以上年终工作需要相关的审计报告、外汇审核报告,请致电0755-3356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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